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湖北: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
中新网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 梁婷)湖北将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湖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15日在武汉举行,湖北省人大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何开文介绍,近几年来,湖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美丽湖北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94.2%,较2018年提升8.2个百分点,国考城市PM2.5浓度均值较2018年降低18.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
通过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等措施,湖北加快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同时,壮士断腕破解“化工围江”,累计“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452家。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12480个,已完成整治9067个。长江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稳定在Ⅱ类。
此前,湖北已确定流域综合治理的“底图单元”。何开文表示,将推进1076个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与16个二级流域片区优化融合,落实流域环境分区精准管控。同时,致力于提升流域环境安全监测和监管能力,在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天地一体、水陆统筹”的监测监控“一张网”,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