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台湾最新癌症登记报告:大肠癌连15年居首******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29日公布台湾地区最新癌症登记报告称,2020年平均每4分19秒就有1人罹癌。在岛内十大癌症排行中,大肠癌连续15年居第一。
根据台湾地区2020年癌症登记报告,新发生癌症人数为121979人,较2019年增加725人,2020年全癌症发生年龄中位数为64岁,与2019年相同,各主要癌症发生年龄中位数,除了大肠癌、肺癌及子宫颈癌延后1岁,皮肤癌早1岁,其余与2019年相同。
台当局“国健署”癌症防治组组长林莉茹表示,癌症发生人数集中50岁以上,占8成3,癌症发生人数增加以70至79岁较明显;减少以50-59岁较明显。而部分发生年龄中位数较全癌症早的癌别,口腔癌及子宫颈癌为58岁、乳癌及子宫体癌为56岁、甲状腺癌为50岁。
台湾地区十大癌症发生人数(男女合计),依序为大肠癌、肺癌、女性乳癌、肝癌、口腔癌(含口咽、下咽)、前列腺癌、甲状腺癌、胃癌、皮肤癌、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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