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胞热议二十大:发挥侨力量 搭建“双向桥梁”******
(中共二十大·声音) 海外侨胞热议二十大:发挥侨力量 搭建“双向桥梁”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题:海外侨胞热议二十大:发挥侨力量 搭建“双向桥梁”
作者 徐文欣 金旭 门睿
中共二十大22日在北京闭幕。海外侨胞受访时表示,共同致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侨胞们义不容辞,会始终以坚定的信心与中国同行。
回首:与祖(籍)国坚定同行
波兰华人北方商会会长石立仁称,这些年有幸见证了“一带一路”倡议在波兰被广泛接受,其中蕴含的市场潜力让当地华商搭乘合作共赢的快车,获得商机。
石立仁相信,中共二十大后,“一带一路”朋友圈会越来越大。海外华商也会身体力行,积极牵线搭桥,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西班牙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主席徐松华对二十大报告中的这句表述印象深刻。他表示,海外侨胞热切期盼中国实现完全统一,将一如既往地坚定支持统一大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体悟: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
“二十大为中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清晰方向,中国正处在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菲律宾菲龙网副主编粘姗姗表示,海外华文媒体深感责任重大,会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努力地向菲律宾乃至世界讲好中国故事。
“中国对外开放、合作共赢的诚意会被更多人看到。”粘姗姗相信,随着中国与世界互动越来越密切,会有更多中国企业迈出国门,带着成熟的技术、先进的经验同当地开展经济合作,成为可靠的合作伙伴,为世界经济注入活力。
西班牙巴塞罗那青田同乡会会长周建虹表示,中国在过去十年间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相信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中国人民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身为海外华侨,愿不遗余力推动中西友谊不断加深。
中华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乐桃文表示,“人民”一词在二十大报告中高频出现,反映了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心中的地位。
展望:全面搭建“双向桥梁”
北欧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季展有表示,遍布世界的华侨华人将承继使命,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舞台上,发挥侨力量,做传播中华文化的民间使者,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希腊《中希时报》总编辑汪鹏表示,将进一步向当地社会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搭建“双向桥梁”,进一步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同时,也希望以2022年中希建交50周年为契机,巩固两国传统友谊,深化人文交流。
加拿大红枫林传媒董事长谷剑云表示,未来将继续推进华文媒体融合发展,以多元传播渠道向住在国民众传递新时代中国声音,以真实生动的中国故事在世界人民面前展开一幅幅美丽中国画卷。(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