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仲裁院崖州湾种业国际仲裁中心成立******
科技日报三亚1月5日电(记者王祝华)1月5日,第二届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大会暨国际种业科技博览会在三亚举行,在同期召开的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联合体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海南国际仲裁院崖州湾种业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种业仲裁中心)正式成立。
“种业仲裁中心”主要开展境内外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种业知识产权、贸易、投资等相关的民商事仲裁工作,各方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协调专业力量,整合种业专家资源,研讨种业和种质资源保护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和经典案例,研究种业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组织开展种业专题调研和学术交流、业务咨询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理论成果,对商事主体进行相关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促进商事主体对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的深入了解和广泛运用。
据悉,当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正在加快建设种业科技科创高地和种业知识产权特区,推动海南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策源地,推动“南繁硅谷”成为走向世界的桥头堡。“种业仲裁中心”建设将由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共同推进。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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